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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报考办法、时间、地点及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等,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考试公告的形式公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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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成绩公开。由国家部署的全国统一举行考试,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公布考试成绩;由省统一部署组织的考试,成绩在考后10-30天内公布。考试成绩的公布采取下发文件、向考生发通知单、在报名点张榜、上声讯台等方式公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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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收费标准公开。将省级以上物价、财政部门批准的考试收费的文件名称、收费标准在报名时张贴公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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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公开。《考试规则》和《违纪人员处理办法》印于准考证上予以周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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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有条件的查分制度。国家考试的查分,按国家考试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;省内考试查分,可查到卷面小题计分、大题合分、全卷统分,考生查分均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进行,考生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统一报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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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单位:省人事考试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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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791-6371584、6371585 |